高中要自學,我認為有五項理想的條件:
1. 自己做功課,收集資訊的能力 (延伸來說,出自強烈的好奇心與學習意願)
2. 自己做抉擇,並負全權責任
3. 獨立,不依賴同儕得到滿足感
4. 了解自己的興趣熱情;或了解自己的階段性目標
5. 信仰之心堅定,相信自己是造物主手中獨一無二的藝術品
高中玩三年
大多數的人高中只需要念三年,我憑著自學的口號,沒有重考、沒有留級,卻讀了四年。
當我決定高中階段繼續自學,而走上如詩人佛羅斯特所言:鮮少人走過的路(the road not taken)之時,並沒有設想過高中階段結束後將何去何從。我單純確信:這一生我想要畫畫,即使沒有天縱之才,若我可以從事哪項工作而不至於因缺乏注意力而發瘋,大概就只有它了。
前三年,大部分時間花在最愛的畫畫與文學,也有幸體會過當畫家行政助理、當文案作家和當老師的滋味。當行政助理,我從畫家老闆身上體會:藝術家並不代表不食人間煙火;真正的藝術家其實對人、對社會、對萬物都非常有情。接文案時,我不僅認識如何訂進度流程、如何與人合作共事,我更驚奇,原來社會上年輕人缺乏機會、缺乏出路的說法,並不正確──社會上仍然有許多專業人士願意做年輕人的伯樂、願意寬容年輕氣盛的疏失,只端看我們是否願意學習,是否願意接受挑戰。當老師時,我頓悟:許多時候,並非等到我自認功夫已足,才能去教導幫助別人。
轉換目標
玩了精采的三年,我才有足夠的膽識下定決心考大學,因此最後一年,也就是第四年,我收心面對大學學力測驗,暫時只為考試而學習。對我而言,「認清自己的嚮往,也認清自己的恐懼」是此兩階段的分水嶺。
自學的彈性空間的確很美好,做自己夢想做的事,也的確幸福;但是我逐漸發現自己潛意識中,極為恐懼體制教育、恐懼被考試來衡量。甚至有陣子每回父母親提到「考學測」三個字,我就淚崩給他們看。
我猜,跟爸爸的一席談話轉變了我對考學測的看法。他點醒我:我將學測的結果看得太嚴重了,何不就把學測當作一項挑戰?原本我擔心被發現並不優秀,破壞自學生的名聲──但當我意識到,學測考得好壞與否,或人家的眼光,都不代表我的價值時,就得以面對橫在我面前的恐懼障礙。那半年左右,我唸一般高中的參考書和教材,有時唸到覺得自己有學習障礙,有時會禁不住懷疑了解這些知識有何用處。然而,如今那段過程已經結束,重要的是恐懼已被克服。
如何與學校合作
高中可以選擇自學過程中是否和學校合作。在申請計畫書之外,還需要加上「合作計劃書」──當然,還有一所願意與自學生合作的學校。要合作愉快,學生與校方應清楚明白彼此的需求和出發點。
我與市立高工綜合高中科合作有雙重原因,首先是有了學籍,心理感覺較安心(對有些人而言,這不一定是必要的);另一個原因是合作讓我得以光明正大的代表學校參加美術比賽。一開始,高工聽起來不太像藝術學群的自學女孩會合作的對象;然而在我的例子中,證明也行得通,甚至蠻匹配的呢!
我的高中學習重心不在於考大學(當然,最後一年例外),而是以發掘個人天賦為核心,因此我的學科學分與時數,勢必不同於高中課綱的規定。比如,「法律」這一科會包括公民、政治學、邏輯和哲學,而我的「歷史」其實橫跨地理、考古、音樂和美術。綜合高中課綱比一般普通高中更能接受差異;然而學校仍有學校的制度,我的取捨是:個人天賦的發展優先於學籍證明,所以退一步,我們只要求「修業證書」而非「畢業證書」,也不競爭成績排名或者繁星名額。
結果,學校與我的關係良好,他們完全包容我這名不穿制服、不來學校上課,倒在美術比賽季節頻繁出沒的學生。甚至學校行政人員打電話熱情地問我是否要報名全國學生美展!
我以為的五項理想條件中,前三項屬於自學的能力;第四和第五項則說明自學不僅需要技能,更需要眼光。我非常幸運能夠在國中就「明白自己的興趣熱情」,但並非每個人都能這麼快就找到一生熱情。沒有單一明確興趣的人,只要清楚自己的階段性目標,也同樣能在高中在家教育中更認識自己。在我認識的高中自學生中,不乏尚在尋覓興趣的人,我十分欽佩他們的膽識,他們面臨更大的挑戰、更多的質疑,卻也因而經歷更深的自省,獲得更堅貞的信心。
說到信心,第五項是所有條件中的關鍵。我是基督徒,我相信有位永生的上帝按著祂的心意創造了我,如華人有句話說「天生我材必有用」,我還稍嫌含蓄。白話一點──不論我考上怎樣的學校、不論別人如何評論,甚至不論我自學是否算「成功」,我都是造物主這位大藝術家手中獨一無二的傑作,此事實不改變。
在高中自學四年以來,我所有體驗與學習、所遇貴人和機會,都如此告訴我。
即使每一位自學生(特別是高中自學生)所踏上的路都沒有標準公式可循,每一條無人走過的道路,正好證明:上帝向祂的精心創作所懷的計畫,都令人驚喜讚嘆。